
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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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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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律师
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: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- 放心律师
- 经验丰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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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
2024-12-01 18:23:37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 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 -
姚平
2022-11-21 14:45:24
【🚩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 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 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-
姚平
2023-06-18 08:10:56
情感危机化解 总有人说相爱容易相处难,婚后婆媳关系相处更难[流泪],教育孩子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。工作中如何搞好同事关系,如何了解客户等等,这些问题其实就一个字“懂”,读懂对方一切都化解了,一场3个小时的《情感危机化解》沙龙让大家了解到沟通从读懂对方开始👍。 -
姚平
2022-12-06 21:42:42
一份特殊的调解书,离婚时男方给成年的儿子一笔结婚的费用给予大女儿保管,待儿子结婚时用到儿子身上,无疑不说到离婚这个地步,双方确实已经很难相信对方。 -
姚平
2022-12-01 16:11:20
父母在世的时候委托人一直照顾并同住,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却不认可其付出,并要求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,这样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元甲婚姻家事团队,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五分之三的份额。 -
姚平
2022-12-08 21:52:31
离婚时既想要房,又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折价款,其实这个时候,对方也担心拿不到房屋折价款,失去信任的时候,离婚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双方的诉求,这样一份法院文书,拿到房子的一方既能分期支付,对方也有强制执行的依据,可以说是圆满解决👍。 -
姚平
2022-12-02 18:12:28
有些人认为经过法院的离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见,其实不然 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的离婚合意,由调解法官出具调解书,双方协议离婚。 这同样是协议离婚,虽然与民政局办理的程序不同,但这种方式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,能有效的节省两人的办理时间,让双方尽快开启各自的新生活。 -
姚平
2023-05-05 09:22:31
🚩军人的退伍安置费、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 在现实生活中,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。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,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,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。 年平均值,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。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。 例如: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,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,夫妻结婚10年,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:30万÷(70-20)×10年=6万元。